我市對人事考試監考員實行資格管理
達州市對人事考試監考員實行資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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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人事考試監考工作,建設一支公道正派、高度負責、業務嫻熟的監考人員隊伍,近日,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關于建立人事考試監考員庫的通知,通知建立人事考試監考員庫,對人事考試監考人員實行嚴格的資格管理。
一是嚴格入庫條件和程序。入庫人員采取自愿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入庫者具須有大專以上學歷,登記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且從2009年起連續三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公道正派、能嚴格執行人事考試紀律,且在以往人事考試工作中沒有任何違紀違規行為。個人提交報名申請后,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管理部門資格審查、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培訓考試合格、頒發聘書并簽訂責任書后,方可進入監考人員庫。
二是建立監考人員考核檔案。人事考試監考員庫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管理。以后凡組織人事考試工作,均按照任務需要,從庫中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人員擔任監考員。同時,為監考員庫中的每位監考人員建立個人監考檔案,采取多級評判的方式,對在監考員的工作表現、工作態度和實際工作水平進行監督考核。
三是嚴格實行動態管理。監考員庫人員參加人事考試監考工作出現無故不參加考前業務培訓會;不按規定布置考室;考試工作日遲到;考試期間不關閉手機,使用手機接打電話或收發短信;在考室外喧嘩;所負責考室考場記錄單、試卷袋封皮、缺考(違紀)答題卡、考生簽到冊未填寫完整;不按規定裝訂試卷情形的,首次給予口頭警告,由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戒勉談話;再次違反的,收回其人事考試監考員聘書,一年內不再安排從事人事考試監考工作。
出現未執行回避制度;擅自提前考試開始時間、推遲考試結束時間及縮短考試時間;擅自為應試人員調換考場或座位;提示或暗示應試人員答卷;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考場秩序混亂;監管不嚴或工作不細致,所負責考室出現異常雷同試卷,被省考試中心通報批評;所負責的考室題本或答題卡(紙)丟失等情形的,收回其人事考試監考員聘書,二年內不再安排從事監考工作,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出現擅自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帶出考場或傳給他人;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參與考場內外串通作弊;擅自拆啟未開考試卷;利用考試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或打擊報復應試人員等情形的,收回其人事考試監考員聘書,永遠不得入庫和安排從事人事考試監考工作,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行政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每年初,凡符合條件的新進人員和處分期滿的人員可自愿提出申請,經培訓考試合格后頒發聘書,納入我市人事考試監考員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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